常見問答

  • 何謂文化資產?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規定:包括下列:

    一、有形文化資產:

    (一)古蹟

    (二)歷史建築

    (三)紀念建築

    (四)聚落建築群

    (五)考古遺址

    (六)史蹟

    (七)文化景觀

    (八)古物

    (九)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

    二、無形文化資產:

    (一)傳統表演藝術

    (二)傳統工藝

    (三)口述傳統

    (四)民俗

    (五)傳統知識與實踐

  • 何謂古物?

    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禮儀器物及圖書文獻等。


  • 請問歷史建築登錄之基準?

    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建築可以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具建築史或技術史價值或具有其他價值等項。


  • 古蹟指定之基準為何?

    建築具稀少性不易再現、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與本市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或者可以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及特色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


  • 何謂傳統藝術?

    傳統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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