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種生活的態度,更是一項長遠的事業,文化的養成非一蹴可及,本市累積了先賢的智慧成果。
由於文化資產保存就是保存先賢的智慧與結晶,是文化發展重要的一部分,臺中市也特別重視此一工作之推展,因此在99年2月4日率先成立全國第一個地方文化資產之專責機構「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籌備處」,並於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 正式成立「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103年1月因應組織調整,更名為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本處係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屬二級機關,業務管轄為依 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負責大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景觀、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及古物等類之保存、維護、活 用、再利用及推廣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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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