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理由:
(一)表現人類與自然互動具有文化意義:浮圳的興築,清代以崁頂落差邊緣(即大甲溪南邊的神岡河階地形),夯土升高構築成水圳溝路,證明清代水利工程技術。
(二)具紀念性、代表性或特殊之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清雍正元年(1723年)岸裡通事張達京初築下埤支線,及至清雍正十年(1732年)通事張達京招攬秦登艦、姚德心、廖朝孔、江又金、陳周文等六人出資擴大組成「六館業戶」,並延伸開發至五大汴,分流搭連溝、中央圳、浮圳三大圳路,尚有三張溝、六張溝、流經今日之神岡區、大雅區、西屯區、南屯區各地。
(三)具時代或社會意義:見證閩粵、漳泉族群與岸裡社番之間,既競爭又合作的開發軌跡。
(四)具罕見性:浮圳全線以大甲溪南邊的神岡河階地形,夯土升高構築成水圳土堤遺跡全存,為全國罕見的清代遺蹟,另外在浮圳路溝底還留有日治大正八年(1919年)竣工的歷史遺跡石碑【葫蘆墩圳浮圳水汴圳堵庄暗渠大正八年一月竣工】。
增修理由:
(一)依據本府105年1月22日府授文資古字第1040297049號函暨文化部105年3月2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53001700號函辦理修正公告內容及增列登錄範圍。
(二)依「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4條規定,補列公告旨案文化景觀之種類及「登錄理由」誤植為「指定理由」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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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