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20更正公告)113-11-12 臺中市歷史建築「頂街派出所」委託經營管理標租案(第二次公告)
更正本案附件「標租租賃契約書」電子檔,
修正第7頁,契約條文第七條第五項第5款誤植:原12場更正為6場
「每年辦理至少6場(含)以上符合本案經營管目標之相關主題展覽或藝文活動」
113-11-12 臺中市歷史建築「頂街派出所」委託經營管理標租案(第二次公告)
一、截止投標:113/12/2(一) 17:00
二、開標時間:113/12/3(二) 10:00
三、開標地點: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大樓一樓會議室(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四、現場查看時間:
(一)截止投標前,請自行前往現勘(外部場域為主)。
(二)訂於113/11/20 ( 上午10:00~12:00及下午1:00~3:00 )開放進入參觀內部現況。
五、聯絡電話:(04)22290280 分機 610,聯絡人:張小姐。
六、投標資格摘要:
(一)凡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國內公、私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或商號,均得參加投標,並得二人以上共同投標。
(二)資格證明文件。
1.法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設立或變更登記表影本,與其代表人資格證明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其他權利主體:有效期限內之主管機關立案或核備文件影本,與其代表人資格證明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企劃書一式8份。
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自行至臺中市文化資產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
(路徑:首頁/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免費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下載。
九、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請於招標公告之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送達至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地址: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電話:04-22290280)。
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由投標人至本處辦理原件退還。
十、投標金額限制:不得低於公告月租金新臺幣1萬2,500元整(即本案底價)。
十一、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料:臺中市豐原區中正路5號,詳如租賃公告(附表二:維護管理範圍圖)。
(二)標價方式:月租金,廠商標價較公告月租金(底價)低者,為不合格標。
(三)租期:本案租期5年(得申請續約一次為限,續約期為5年)。
(四)使用限制:
1、本案應依所提「企劃書」營運管理。
2、本標案基地不得違反文化資產保存、建築、都市計畫與消防法規等相關規定。
3、本建築物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研提「歷史建築管理維護計畫」經標租機關同意,並報文化資產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施行。
(於點交完成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管理維護計畫經文資主管機關備查)
(五)押標金:3萬元,請依投標及評選須知第7點辦理。
(六)履約保證金:
1、以得標之月租金額乘以總承租月數計算租金總額之百分之十計算。(履約保證金=月租金額*(總承租月數*百分之十))
2、得標人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一次繳清全額履約保證金。
(七)租賃標的之各項稅捐,除地價稅、房屋稅由標租機關負擔外,其餘稅捐(包括但不限於營業稅)均由承租人負擔。
(八)其他事項請詳閱投標及評選須知與契約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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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