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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1條、《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第14條、《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及 《行政程序法》第75條規定辦理。
二、時間:113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點30分(下午1點開 始簽到、登記發言)。
三、地點:新社區公所3樓禮堂(臺中市新社區復盛里興社街 2段28之1號)。
四、餘詳附件議程。
1133003815-113D003362_1130507公聽會公文.pdf
113D003362_113D2002686-1130507公聽會議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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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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