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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配合地籍重測調整本市文化景觀「神岡浮圳」定著土地地號。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1條、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公告事項:配合地籍重測作業,本市文化景觀「神岡浮圳」定著土地調整為:神岡區溝心段284、六張段7、圳北段548、867、834、866、546、546-1、546-2、546-3、832、832-1、832-2、福庄段1224、43、113、113-1、163地號。
1110513-文化景觀「神岡浮圳」修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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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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