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如何捐款國庫,說明如下:
一、民眾捐款,屬指定用途者,請逕洽掌理業務之機關辦理(如:內政部之社會救助捐款、教育部之弱勢學生捐款等);屬未指定用途者,供國庫統收統支之用者,請逕填國庫繳款書,並持現金或即期支票至國庫經辦行繳納,國庫經辦行即會交付收據聯,供民眾未來抵稅之用,程序非常簡單迅速。
二、國庫繳款書填寫範例及國庫經辦行名單,請至國庫署網站(網址:www.nta.gov.tw)\常見問答集\如何辦理捐款國庫作業,下載運用與查詢。
三、對捐款國庫之程序有任何不瞭解之處,亦可撥打國庫署電話(02)23228601,將有專人細心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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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