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草編是本市大甲地區傳統手工藝產業,大甲蓆賣賣可追溯至西元1828年,西元1903年李城等人在當時大甲街創立「大甲帽蓆(合資)株式會社」,甚至開設研習班,傳授編帽技藝。戰後更成為外銷產業主力之一。
大甲藺屬莎草科,葉片短,葉鞘長,長約150厘米,包裹著莖的下部,莖為三棱形,呈中空狀,也稱三角藺,雖適合臺灣種植,但以大甲栽植品質最佳,曬乾作為編帽、編蓆材料,具有吸濕、脫臭及微淡香氣特色,編製品於日據時期曾作為外賓禮物。
傳統草編技法約可分成壓一、壓二、揀字、揀花等數種,近年發展出立體化編法,成品由帽、蓆、椅墊等,發展至燈罩、杯套、茶壺、茶杯、動物等造型,也由實用漸漸趨向觀賞性、裝飾性。
認定保存者理由: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各款認定條件:
(一)第1款「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自幼學習藺草編工藝,熟知藺草編材料知識、技藝,並可具體表現藺草編相關文化表現形式。
(二)第2款「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精通藺草編各項技法,長年致力藺草編教學、推廣,具有傳習能力及熱誠。
(三)第3款「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保存者深研藺草編技藝數十年,且為大甲知名藺草編工藝師,具影響力與知名度,於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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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