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16年,日人在本市新富町二丁目一番地(現今民族路接近三民路),設立「山中工藝所」,製造美術工藝品,也開啟了漆器技藝於本市發展之先機。
漆器歷史可遠溯至河姆渡文化時期,考古發掘遺物出土漆木碗,迄今已將近7千年歷史,漆係採自漆樹之「生漆」,其有耐酸、耐熱效能,塗刷於器物上具有隔絕效果,可防止木材腐壞,因此其後也發展至家具裝飾,明代更有《髹飾錄》詳撰漆藝技法,可見其歷史悠久及與生活關連之緊密。
漆器工法繁雜,胎體以漆層層包覆,每層塗刷、陰乾、打磨相當耗時,如係「脫胎」(夾紵)製作,則更是曠日費時,且生漆與皮膚接觸常引起過敏反應,俗稱漆咬,導致漆工藝傳承並不容易。
登錄理由:
1.夾紵漆器為漆工藝重要技法之一,歷史悠久,因技法繁複,不論媒材及技藝皆具傳統工藝之特殊性。
2.漆工藝與臺中市發展關係至為密切,確有保存之必要,且具地方性之意義。
3.保存者深研漆工藝二十年未曾間斷,且擅長脫胎夾紵技法,充分體現該項技藝之特色,作品亦具藝術性。
4.案經本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議審議,評定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藝術性、特殊性及地方性」等3項審查基準,值得登錄保存。
5.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因應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於民國107年6月7日府授文資遺字第1070114919號公告重新登錄為傳統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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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