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工藝,本市最早始於西元1916年,日人在新富町二丁目一番地(現今民族路接近三民路),設立「山中工藝所」,製造美術工藝品,也開啟了漆器技藝傳習之路。
漆器歷史可遠溯至河姆渡文化時期,考古發掘遺物出土漆木碗,迄今已將近7千年歷史,漆係採自漆樹之「生漆」,其有耐酸、耐熱效能,利用其隔絕效果塗刷於器物上,其後也發展至家具裝飾,明代更有《髹飾錄》詳撰漆藝技法,可見其歷史悠久及與生活關連之緊密。
漆器工法繁雜,胎體以漆層層包覆,每層塗刷、陰乾、打磨相當耗時,如係「脫胎」(夾紵)製作,則更是曠日費時,且生漆與皮膚接觸常引起過敏反應,俗稱漆咬,導致漆工藝傳承並不容易。
登錄理由:
1.賴作明先生漆藝家學淵源,其作品具深刻藝術性、特殊性、地方性,於傳統技法中謀求創新,為全國性知名藝師,值得登錄保存。
2. 保存者經本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議審議,評定其作品具備漆器之色彩與形制之美,具有藝術性之價值。
3.以既有漆藝技法加以研發創新,對於漆工藝表現技法均有其熟練度與手法特徵,構成特殊藝能表現,富含特殊性。
4.家學淵源,師承其父賴高山漆藝技術,,長期傳承後輩於臺中地區且熱心推廣,形成當地特色流派,具有地方性。
(賴作明藝師於110年3月31日辭世)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因應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於民國107年6月7日府授文資遺字第1070114919號公告重新登錄為傳統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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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