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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節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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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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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府授文資遺字第110030455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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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理區域
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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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十八庄範圍在清治時期分屬藍興堡與貓羅堡。日治時期則歸大屯郡烏日庄、大里庄、大平庄、霧峰庄等管轄地區。相傳清道光年間大屯十八庄遭逢「烏龜病」病蟲害肆虐,居民共議迎請中部地區各宮廟媽祖聯合出巡壓制病蟲害,媽祖所到之處即天降大雨,使蟲害消退,遂形成每年固定迎請媽祖前來巡視禳災祈福的民俗活動。
十八庄迎媽祖為十八庄居民共同組成之區域性祭典活動,至今每年邀請彰化南瑤宮、芬園寶藏寺、旱溪樂成宮、臺中萬春宮等媽祖,以及本庄內神尊共同巡視轄區。原大屯十八庄以「接力」方式輪流「迎媽祖」,迎媽祖區域包涵下哩子、阿密哩、五張犁、瓦磘子、詹厝園、大突寮、埔哩、涼傘樹、內新、塗城、車籠埔、草湖、霧峰、柳樹湳、吳厝、丁臺、喀哩、螺潭、溪心俱、南屯、南區、大里等地區,影響範圍廣泛,參與宮廟眾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接力式迎媽祖」民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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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屬
臺中市大屯十八庄迎媽祖文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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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
登錄及認定理由:
(一) 登錄民俗理由
1. 源自清道光年間治「烏龜病蟲害」及「掠水路」抗洪傳說,反映傳統農村藉宗教信仰防災之常民生活文化。
2. 十八庄一庄接一庄接力式迎媽祖,民眾自主擺設香案接駕,沿途民眾與巡庄隊伍「換香」,顯示當地民眾之認同感。行列仍保留神明座次、神轎步伐、車輛巡庄、入庄徒步、收丁口錢、擲十八庄爐主等傳統形式。
3. 活動延續農業時期臺中地區之社會生活特色,各項細節仍保留相當程度傳統方式。
(二) 認定保存者理由
1. 保存團體態度積極,以區域性祭典組織,維繫以傳統「聯庄」組織共同完成十八庄迎媽祖民活動,致力保存十八庄迎媽祖之傳統形式。
2. 由十八庄各宮廟或里長分工,主導境內遊行路線及接駕、駐駕,充分瞭解該項民俗的自主與協作表現形式,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款條件。
3. 保有團體協會成員涵括十八庄主要之宮廟,具有代表性,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3款「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之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