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布袋戲後場音樂最初以南管配樂,後又有北管、潮調、外江(京劇)、歌仔、現代樂等,音樂取材類型眾多,布袋戲後場伴奏樂隊包括頭手鼓、下手(鑼鈔)、胡琴、吹(嗩吶)至少四至五人,又因傳統戲曲表演並沒有固定文字或劇本,後場樂師必須跟隨演員的唱曲或唸白伴奏,因此後場樂師也往往精通各種曲調,才能應付戲台上的即興式表演型態。
♦保存者基本資料:
(一)保存者:朱南星
(二)出生年:民國23年(西元1934年)
(三)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區
♦登錄與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傳統表演藝術:
1、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審查基準:
(1)第1款「具有藝術價值」:布袋戲後場音樂結合南管、北管、歌仔、國樂等,呈現多樣性,亦是布袋戲演出重要一環,具有傳統戲曲音樂之藝術價值。
(2)第2款「具時代或流派特色」:布袋戲後場音樂傳統地方音樂特色,於五○年代盛極一時,具有臺灣本土流派特色。
(3)第3款「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觀」:布袋戲後場音樂因應時代輪替,結合其他樂種,充分展現地域性特色並反映閩南族群之審美觀。
(二)認定保存者:朱南星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審查基準:
1、第1款「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保存者從事布袋戲後場音樂長達70年且未曾間斷,熟知布袋戲後場音樂之藝能知識及文化表現形式。
2、第2款「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保存者目前仍持續教學活動,仍具有傳習意願。
3、第3款「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保存者為臺灣布袋戲後場音樂現存之少數代表性人物。
梨園諺語:「三分前場,七分後場」,意謂傳統戲曲演出演員的演技只佔三分,其中七分要由後場音樂襯托,方能呈現戲劇演出效果。又謂「沒後場,行沒腳步」是指演員或戲偶沒有後場音樂則無法走台步,作出整齊、亮相等動作。後場樂師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台灣傳統戲班樂師,通常一人常兼奏多種樂器,基於成本考量,一位樂師兼幾種樂器可以降低演出成本,又因傳統戲曲表演並沒有固定的文字劇本,樂師必須跟隨演員的唱曲、唸白伴奏,因此樂師也須精通各種曲調、音樂,才能應付演員在舞台上的即興式表演型態。
台灣布袋戲源自中國福建、廣東地區,最早期布袋戲是以南管配樂,爾後又有北管、潮調、外江(京劇)、歌仔戲、現代樂等後場配樂。音樂取材則類型眾多,包括傳統戲曲音樂、廣東樂、國樂、流行音樂,甚至外國音樂,布袋戲班樂師也必須熟知各種音樂。
布袋戲因無劇本樂師,當然也無法依照「樂譜」演奏,而必需跟隨主演的口白、唱曲,立即伴奏或加鑼鼓點串場音樂,而且布袋戲音樂融合各劇種樂曲,不像歌仔戲、南管戲、北管戲,只限定單一劇種曲調,因此布袋戲樂師比一般傳統戲曲樂師需學習更多樂曲。
傳統布袋戲演出,不僅要有現場樂隊伴奏,且有駐唱歌手,劇中人物出場時要有音樂伴奏,重要角色出場會有特定的「主題曲」,應謂「人未到,聲先到」,以音樂或唱曲烘托角色的氣勢,現場伴奏;演唱是民間布袋戲班的基本演出型態。
由於社會的轉變,視聽媒體的普及、休閒娛樂的多元化,廟會酬神演戲不再是宗教祭典「必要」的活動,各種康樂晚會、戶外電影、卡拉OK逐漸取代廟會慶典、酬神還願方式,現在又因環保意識的抬頭,外台戲也經常被民眾檢舉「噪音汙染」,宮廟為息事寧人也不再聘請戲班為神明聖誕演出,傳統戲曲正面臨失傳的危機。
民間宮廟、還願信徒的酬神有多樣的選擇,傳統戲演出只是選項之一而非唯一的方式,質言之,傳統戲班要與歌星聯歡晚會、露天電影、卡拉OK、鋼管辣妹競爭,才有演出機會,基於成本考量,戲班必須精簡演出人數,首先被犧牲的就是後場樂師、布袋戲現場伴奏樂隊包括頭手鼓、下手(鑼鈔)、胡琴、吹(嗩吶)至少四五人。為減少人力成本,布袋戲班大多以錄音配樂取代現場配樂,錄音配樂僅需一人操作,可降低演出成本,但也造成樂師無以為生的窘境,布袋戲後場的保存、維護,則是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項目。
目前布袋戲班在廟會酬神演出時,通常是採錄音配樂,只有在競賽(如金掌獎)、文化場(公部門藝文活動)或補助演出(國藝會、傳藝中心補助)時才會臨時聘請現場樂師伴奏。許多布袋戲樂師由於欠缺表演機會只能轉行。又因為無法以此維生,也造成後場樂師後繼無人的情況。
演出市場的萎縮,加上劇團的成本考量,外在環境酬神方式的轉變,布袋戲後場樂團,成為最大受害者,布袋戲劇團因欠缺演出機會,有演出也不會聘請現場樂隊伴奏,布袋戲後場樂師幾乎毫無生存的空間。
朱南星藝師是中部地區少數專職、專業的布袋戲後場資深樂師,朱藝師長期擔任各劇團後場樂師,技藝精湛且舞臺經驗豐富,是目前中部地區布袋戲後場代表性藝人。在布袋戲後場瀕臨滅絕的時刻,朱藝師不僅是優秀的布袋戲後場藝師,更是珍貴的文化資產保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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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