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南管係指中國南方語系之音樂,又稱五音、絃管、南音、南樂、郎君樂、郎君唱等,南管樂曲有「指」、「曲」、「譜」三類。指也稱「指套」即套曲,為有譜、有詞有人物故事可供做為演唱內容;「譜」則是器樂演奏曲;「曲」也稱唱曲,為散曲形式,通常為單曲,發音以泉州腔為主。
臺灣之南管由閩南傳入,最初流行於澎湖地區,其次為嘉義,繼而彰化鹿港一帶,相繼設館,聘請南管藝師傳授唱曲及樂器演奏,早年盛極一時,臺中市也有多處館閣,然因社會演變,現代戲曲文化之引入,南管漸有式微之態。
登錄理由:
1.傳統南管音樂具泉州移民文化特色,尚完整保存南管音樂特質,具傳統文化之藝術性。
2.保存團體是臺中市元老級之南管樂館閣,亦是臺中海線的重要南管樂團,且仍維持傳統之工尺譜特色,具特殊性。
3.南管音樂為傳統經典音樂之一,在臺灣具有悠久歷史發展意義,也是早期文人雅士日常休閒之娛樂項目,與地方文化發展息息相關相,具地方性意義。
4.案經本市傳統藝術審議委員會議審議,評定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藝術性、特殊性及地方性」等3項審查基準,值得登錄保存。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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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