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許多庄頭都設有曲館,為村庄舉辦慶典等活動熱鬧氣氛之需義務表演,此業餘北管社團稱為「子弟戲」有「良家子弟」之意。舉凡民間婚喪喜慶、廟會祭典等場合皆少不了北管樂章,因此臺灣早期北管戲班為數眾多,民間業餘子弟軒社更是四處林立。 約清道光、咸豐年間,形成西皮與福路二派,館閣間為爭技藝高下,曾發生派系對立問題。就館閣派系不同,宜蘭、基隆、花蓮及臺北地區有所謂西皮福路之爭,臺中、彰化地區則有軒園對抗事件,此外還有軒對軒、堂對社等問題。臺灣北管劇團分為職業班和業餘社團兩種。臺中市北管戲曲團體軒園派別,從其團名即可分辨,「新美園北管劇團」傾向融合兩派表演藝術之美,業餘子弟社團則以軒園兩派為主;而「臺中市南屯景樂軒業餘戲劇研究會」即為軒派代表之一。
「臺中市南屯景樂軒業餘戲劇研究會」可謂是目前臺中地區最具歷史之業餘北管戲劇團,戰後初期遷館至「萬和宮」,但不附屬於「萬和宮」之下,為一獨立團體。其指導藝師共七代,歷初代黃義球;二代陳有福、周五然;三代高子金、蘇養老;四代黃林義棟、江春老;五代吳紅番、陳八十;六代黃順定、施萬生;七代林昭雄。今團主陳子江即師承第六代藝師黃順定,戮力於大台中地區之北管戲曲音樂傳承。該館戲曲團體人人均能精通北管樂並能現場體現北管音樂之特色,深富地方色彩及傳統表演藝術性,更留有珍貴歷史價值之「先輩圖」,讓北管戲曲之演進歷史進程散發濃烈傳統歷史意涵。
登錄理由:
1.有傳承及推廣北管戲曲及音樂之實,具傳承性。
2.該館為臺中地區歷史最悠久的北管劇團,現仍保有歷史價值豐厚之先輩圖及戲曲演出歷程,深具文化價值及特殊性。
3.曲館保存團體人人均能精通北管樂並能現場體現北管音樂之特色,深富地方色彩及傳統表演藝術性。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九條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
因應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於民國107年6月7日府授文資遺字第1070115119號公告重新登錄為傳統表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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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