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昭和10年(1935)4月21日,臺中到新竹受地震影響,死傷慘重,在臺中州總計2,015位死者中,清水街即死亡高達336人,佔總死亡人數16.7%,僅次於內埔庄與神岡庄。
震後,幾個較嚴重的災區或特殊地點,皆立有碑銘藉以「慰靈」與「追悼殉難者」,
在今臺中市內包含本建築共有4處紀念碑,分別為后里內埔庄役場(今后里區公所)「大震災內埔庄殉難者追悼碑」,另因震災導致山線鐵路嚴重損毀,於舊泰安車站設有「臺中線震災復興紀念碑」,此二處皆位於古蹟範圍內。第三處則位於神岡區「大震災神岡庄殉難者追悼碑」。
「清水震災紀念碑」落成於日治昭和11年(1936)4月21日,亦即震災週年,位處神社崎旁,當年上方即為清水神社,屬於聖域之所在。戰後為配合去除日本遺跡政策,民國65年(1976)清水鎮公所將上方碑體以大理石另刻碑文包覆。民國93年(2004)臺中縣政府以本紀念碑見證當年中部大地震,具有歷史文化意義,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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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