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地區自清末起即為臺灣菸草的重要產地之一,日治昭和11年(1936)開始種植黃色種菸草,但尚未設置葉煙草收納場。戰後因產量增加,民國44年(1955)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才興建本「太平買菸場」,以作為辦理鑑定、購買太平地區菸農菸葉的場所。民國83年(1994)太平買菸場停止購菸,本地菸農改至霧峰買菸場繳菸。
民國102年(2013)臺中市政府以建物為太平地區日治時期以來,菸葉產業之實務見證,構造具特殊,空間具再利用潛力,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經調查研究與修復工程後,民國106年(2017)重新公告,以擴大登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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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