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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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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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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號
府授文資古字第10700130311號(最初登錄公告)(相關修正敬請參閱下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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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理區域
清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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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所在地
臺中市清水區高美路7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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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年代
19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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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高美燈塔為關稅總局工程大隊於民國56年(1967)所興建,以彌補桃園縣白沙岬燈塔與澎湖群島北端目斗嶼燈塔長達一百浬海域間,沒有明顯標誌以指引航行船隻的不足。其後隨著臺中港發展,關稅總局於民國71年(1982)在臺中港一號碼頭遠東倉儲頂端設置「臺中港燈塔」,並將高美燈塔燈器拆解至臺中港燈塔,「有塔無燈」的高美燈塔隨之停用。民國103年(2014)經管理單位交通部航港局將座落地區翻修為高美燈塔園區,平日維護情況良好,並已開放民眾參觀。
民國107年(2018)1月25日臺中市政府以高美燈塔保有建造初期之氛圍,具地區性建造物之特色與建築、技術史之價值,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112年1月11日根據高美燈塔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內容,辦理變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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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影響保存範圍
臺中市清水區高西段317、318、319地號,面積共5,957.61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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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屬
公有(管理單位:交通部航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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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高美燈塔園區現由交通部航港局委託小鹿文娛股份有限公司營運中,對外開放時間為每日早上9點至晚上7點,全年無休。
歷史建築燈塔本體,採取預約參觀方式。相關資訊請洽官方網站:
https://fawn-group.com/brand.php?ID=20
https://www.facebook.com/gaomeilighthouse
https://www.gaomeilighthou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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