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水道水源地設施於大正5年(1916)5月開始一般給水,後因市區擴大及市民用水量的增加,大正12年至昭和2年(1923-1927)9月底進行水道擴張工事,主要是增設了第二集水井(水源井)與第二唧筒室(裝設抽水設施之處)。
戰後(1945~)初期,改由「臺中市自來水廠」管理,民國63年(1974)併入「臺灣省自來水公司」,屬第四區管理處管轄。民國70年代(1980~)因改以水庫、淨水給水廠方式供水,集水井因而閒置。
民國98年(2009),臺中市政府以集水井與上水塔等構成完整的給水系統,為見證臺中市步入現代化的重要指標,具重要歷史意義及保存價值,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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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