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大甲區順天路與光明路,似一個小型公園,在這兒第一件映入眼簾的,便是那全用石塊疊成的高大牌坊,它是用來紀念當年的節婦林春娘。創建清領時期道光28年(西元1848年),坊高約六公尺,造石由中國福建運來臺灣,質堅,歷一百六十餘年,仍未見嚴重裂化剝落現象。碑砫刻有多副對聯及早期的地方官吏題字。並刻有「聖旨」二字,為一四砫「牌樓騎道式」之牌坊,另豎立石碑四座勒述林氏事蹟及東門義路的開發。
此坊屬四柱三間兩層花崗石造牌坊,四周設有圍欄,圍欄門柱兩面及坊柱四面均刻楹聯多對,是其他牌坊罕見的特色,牌坊頂檐安「聖旨」一方,為最高榮譽表徵。
典故:
林春娘生於清領時期乾隆(西元1778年)43年7月17曰,是今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林光輝的女兒,因家貧從小就給原大甲鎮余家當童養媳,未婚夫余長榮,比林春娘大五歲,是余家的獨生子,與寡母相依為命,余長榮17歲(西元1789年)赴鹿港經商,不幸溺斃。此時春娘尚是一個12歲的小姑娘,夫婦並未正式成婚,見余家喪子斷嗣,只有一個孤苦伶仃年老多病的婆婆乏人照顧,自此與婆媳相依為命,代夫行孝。
據臺灣全誌淡水廳第十卷記載:「姑目疾幾瞽,以舌日舐,焚香虔禱,未半載而癒,姑復拘攣。日侍床褥,沐浴浣濯,甘旨躬親。及歿,哀毀逾常」。春娘喪夫後,她的父親林光輝以余家貧寒,主張將她接回娘家,再另擇配婿,但未為春娘所接受。
春娘早起晚眠日夜紡織,一生辛勤節儉,家中漸有積蓄即立族子余致祥為嗣,娶媳巫氏(苗栗縣通宵鎮巫萬義之女,後以節孝旌表),某年大甲鼠疫猖獗,致祥不幸受染病死,春娘偕媳撫育幼孫,道光13年(西元1833年)仕紳劉獻廷等報請旌表,道光16年(西元1836年)獲准建坊入祠,因家貧延至道光28年(西元1848年)在各官紳協助下,始建貞孝坊。
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臺灣中部發生旱災,加之戴萬生起事,屢犯大甲,水道全被破壞,城內飲水斷絕,地方官吏祈雨不靈,後林春娘出而禱告,傳頓時甘霖沛降,民眾都認係春娘守節盡孝感動天地。春娘一生含辛茹苦,且一門雙節世代流芳,卒於同治3年享年86歲。
貞節媽之名是於林春娘死後,塑像供奉於今大甲鎮瀾宮正殿內,每遇天旱就把貞節媽神像請出外面焚香祈禱,果有靈驗:地方人士以春娘雖死而尚能賜福鄉里,即尊稱她為「貞節媽」。
戰後地方人士倡導大甲、外埔、大安三鄉鎮合資重修貞節牌坊,並重立碑誌,刷新石坊字跡,補修損壞之處。至民國40年(西元1951年)10月,因年久傾圯,且週圍荒蕪不整,有失觀瞻,地方人士為保持古蹟,經鎮瀾宮執行委員會議通過重修,四週築起磚牆,種植花木。民國68年(西元1979年)7月又整修;庭院中設有石凳、自來水等設備,可供遊人休憩,同年11月竣工。
現已是兩性平權的年代,童養媳婚模式不復再現。因此,林氏的婚姻模式隨著時代的轉變,已非我們追隨的價值。但林氏對長輩的孝順與敬重,且孕育濃厚親情傳世,仍為現代社會津津樂道的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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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