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星山莊位於潭子區潭富路二段88號,由清昭勇將軍林其中於清同治10年(西元1871年)起建,至光緒5年(西元1879年)完工,是一座兩進多護龍的合院式傳統民居建築。在現存的臺灣傳統民居建築中,摘星山莊可說是一座保存完整,形制宏偉、且頗具研究價值的古厝,尤其在磚雕、石雕、交趾陶、泥塑、大木結構、裝飾彩繪及防禦體系上,都有相當精緻的表現,而被譽為當今臺灣傳統民居的典範。摘星山莊主要係由前埕、前廳、正廳、左右護龍、左右外護龍與左右外外護龍等空間組成,在主體建築的東南有獨立的門樓一座,門楣上以鑲深藍色字交趾陶燒門匾一方,額題:「摘星山莊」四個大字。另在門廳之前有一半月形的池塘,池水來自基地後方,並與建築物的引水道及飲水系統相連,形成有排水功能,兼具養魚、防火、灌溉與風水等作用的設施。
摘星山莊的外牆多用斗砌土墼磚砌成,磚色紅潤優美,質地堅硬鏗然,牆面丁順隅角及眠磚直交接頭,都用各式榫接及陰線雕飾,分佈之多,組合之美,堪稱全臺民居之冠。而利用紅磚丁順砌成的山牆面與山門,構成高低有致的變化,不僅美化了建築的天際線,也延展了空間橫向佈局的規模。民國86年,這座風格獨具,堪稱中部傳統民居表率的建築,在地主賣給建商後面臨拆除的命運,造成前廳右角間、內護龍前間、右山門、右外護龍等空間,均遭人為的嚴重破壞。幸經有心人士、中央、台灣省政府及原臺中縣政府的奔波及努力,及時於民國86年12月26日由當時臺中縣政府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才阻止了更進一步的破壞。
古蹟主體修復已於民國99年完工,101年完成圍牆及停車場工程,103年完成第二期工程之因應計畫及消防設備,105年外外護龍修復完成,讓古蹟整體更為完整。 摘星山莊現階段以OT委外方式由大器內蘊文創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讓摘星山莊能帶動地方觀光發展。藉由民間單位結合地方社區的方式,讓更多民眾欣賞古蹟昔日光彩外,也會因為文化創意產業的加入,讓摘星山莊成為極具地方特色的休閒場域,成為本市重要文化觀光景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