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黃家瀞園,建築完成於日治時期昭和4年(西元1929年),創建者黃汝舟日治時期曾任三塊厝庄長、四塊厝區長,其子經營米穀生意,因喜於三峽民權街之建築,而鳩工興建大屋,建築為二進雙護龍格局,前庭極為寬廣,並有半月池。第一進為折衷式樣,建築立面柱式、拱圈、山牆融合了西洋建築風格語彙,第二進則為傳統閩南式樣,裝飾手法除牆身貼飾白磁磚外,構架、簷廊、屋脊等皆以傳統的剪黏、交趾陶、泥塑、木雕、石雕、彩繪為之,裝飾風格極為繁複,兼有台灣、日本、西洋等建築風格,可為當時外來文化影響的顯著表徵。本案古蹟因年久失修故辦理修復工程,已達活化再利用。本案工作報告書詳細記錄主體建築主要修復內容及施作過程,紀錄木作修復、彩繪等工法,以及透過匠師施做紀錄等相關內容來呈現修復過程,最後由呈現修復後整體格局、修復前後比較,完整表達了各個相關工法及文資修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