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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C類無形文化資產補助案受理申請,請於115年6月30日前函送本處初審。
提案資格:
1.無形文化資產指本市公告登錄之民俗、傳統工藝、傳統表演藝術、口述傳統、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等,本案申請資格限前揭文化資產項目之保存者、保存團體(個人提案可委託民間團體、學校)。
2.重要傳統工藝、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傳習結業藝生,亦可提出申請。
(計畫書格式及補助要點如附件)
附件3-計畫書格式.docx .pdf .odt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pdf
116C類補助重點.pdf
116C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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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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