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5年度文化資產D類古物補助案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4年8月20日前函送計畫書及其電子檔至臺中市文化資產處辦理初審事宜。
本次受理補助項目說明如下:
一、古物維護及保存環境提升計畫(資本門-一般古物補助65%,重要古物補助70%):
(一)具備古物及重要古物身分者
1.古物管理維護,例如清潔等基礎性維護,並應納入後續保存環境規劃。
2.古物修復,需提出修復必要性評估報告,並納入後續保存環境規劃。
3.古物數位化計畫。
4.古物展藏保存相關設備、防減災設施或監測設備設置及改善等環境提升計畫。
(二)列冊追蹤文物緊急搶救計畫:僅限具有立即滅失、持續劣化之列冊追蹤文物。
二、文物普查及調查研究計畫(經常門補助55%):
(一)文物普查建檔需整合評估納入全市文物普查規劃,不補助單點式普查計畫。
(二)古物及文物調查研究計畫:申請調查研究案件請填具「古物、文物調查研究計畫提報資訊彙整表」,審慎評估調查研究標的之必要性,並以具古物潛力之文物為優先研究標的。
(三)古物相關活化教育推廣計畫:需以本市轄下古物總體考量規劃主題性教育推廣活動例如系列課程教案、走讀活動、古物相關普及書籍出版等,並可整合其他文化資產類型,不補助個別保管單位所提計畫。
三、原住民族相關提案將優先核定補助,執行過程建請邀集部落族人共同參與或參採意見。
四、請提案單位編定自籌款項(至少5%),自籌款比例越高者,優先予以補助。
五、旨揭計畫若經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將由本府評估編列配合補助款,後由本府文化資產處或古物管理單位(提案單位)依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發包執行事項,故請提案單位預估行政作業所需之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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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