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本(104)年2月13日以公評字第1042260072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日期:2015-02-26 | 點擊次數:1736
主旨:「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本(104)年2月13日以公評字第1042260072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乙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104年2月13日公評字第10422600721號函辦理。
二、為應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新增成績評量方式,及配合實務運作需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爰修正旨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