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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文化部文授資局物字第11030001063號函辦理。
2.「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經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4日以文授資局物字第1093014889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條文內容見附件。
110D000105_110D2000062-0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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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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