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財政永續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六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臺中市政府財政永續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六點修正總說明
「臺中市政府財政永續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前於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以府授人企字第一O八OO九OO八五號函訂定,茲為考量會議運作更具彈性,爰修正第六點會議召開時間規定,以符實需。
臺中市政府財政永續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8年4月22日府授人企字第1080090085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府授人企字第1090016961號函修正
(一) 多元籌措財源,增加財政收入檢討改善現有開源方案,並研提其他可優化生活品質及充實市政建設財源之策略。
(二) 管控經費支出,減輕財政負擔檢討改善現有節流方案,並研提其他可減少不經濟支出,增加資源運用效率之策略。
(三) 量入為出,降低債務全面檢討改善預算籌編方式,同時控管年度舉債額度,並研提有效收斂債務之策略。
(四) 其他有關財政永續推動之方案及策略。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一人,主任委員由市長擔任,副主任委員二名,由副市長及秘書長兼任,其餘委員由市長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專家學者任期為三年,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行遴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但機關代表兼任之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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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