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8年第1次傳統工藝暨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審議會議紀錄
壹、 時間:民國108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貳、 地點: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第一會議室
參、 主席:蕭委員瓊瑞代(委員互推)
肆、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紀錄:張愛月
伍、 主席致詞:(略)
陸、 業務單位報告:
本審議會委員共15人,本次會議出席委員共計10人,符合「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之規定。
另因適逢市議會總質詢,本審議會召集人張大春局長不克出席,請推舉委員擔任主席。
三、本次會議審議及報告、討論等各1案。
柒、審議案:「毛筆製作」登錄文化資產保存技術,認定保存者陳景聰案,提請審議。
決議:本審議會委員共15人,今日出席委員10人,迴避人數0,10人同意,登錄「毛筆製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認定陳景聰為保存者。
捌、報告案:有關本市108年4月訪查「客家纏花」、108年6月訪查「陶瓷胎漆器」等申請登錄傳統工藝案及108年10月訪查「傳統木胎製作」申請登錄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案,訪查結果皆無須進行登錄審議,提請同意備查。
決議:本審議委員會共15人,今日出席10人,迴避人數0,10人同意備查。
玖、討論案:本市原列冊追蹤「泰雅族傳統服飾復原」,保存者尤瑪.達陸,另有關葉銀河、林瑞雄分別是100年及101年由中央列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是否依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規定程序辦理,提請討論。
決議:本審議會委員共15人,今日出席10人,迴避人數0,10人決議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規定啟動訪查程序。
壹拾:主席結論:
一、毛筆製作審議案,經審議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規定審查基準、認定條件,請業務單位依本次審議委員會議之決議辦理登錄作業。
二、有關報告案,本審議會同意備查。
三、有關討論案,請業務單位依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規定程序辦理。
壹拾壹、散會(下午4時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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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