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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吳分局長銘淵奉內政部108年7月18日台內人字第1080048658號令調派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業遵於本(108)年7月22日到職接篆視事,敬請惠予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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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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