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眷村文化園區」申請登錄聚落建築群公聽會 公告訊息
一、 辦理目的:
本區於日治時期(1927年-1949年)為日本第六海軍燃料廠新高廠宿舍所在地,1949年國民政府來臺接收其宿舍,做為空軍眷舍使用。初期為單進建築,期間隨著住戶人口數的不同及空間使用上的差異,每戶演變出各自不同的增建建築行為。本區其後增建42戶區及活動中心,至2006年眷戶遷移到附近眷改大樓之後便處於閒置狀態,至2012年獲選為全國13處「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區」之一,命名為「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目前由臺中市政府代為管理,進行保溫活化及空間修繕等事項。
本案由臺中市政府(提報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9條規定,本於職權於108年4月26日申請登錄為聚落建築群,經本府文化局文化資產處於108年6月13日辦理「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原信義新村)文資價值評估專案小組」現勘暨審查會議決議:「建議登錄為本市聚落建築群。」爰此,現依聚落建築群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本次公聽會,以廣納相關單位(人士)、民眾意見。
二、 辦理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三、 時 間:108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四、 地 點: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會議室B
五、 附件一:公聽會公告
附件二:公聽會議程說明
附件三:意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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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9-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