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促參法營運管理維護計畫,本停車場僅提供特殊需求之車輛,
如:指定活動之貴賓、相關施工單位、觀展或用餐之身心障礙、親子車輛(需備有身心障礙者或親子專用停車證),
以上車輛需提前來電提出申請(04)2220-3108,
若以上車輛停放超過營業時間(10:00-18:00),館舍無法協助開門,
需待隔日營業時間方可取車,其停放期間館舍不負保管責任,
倘若停放超過連續三日之車輛,將請轄區派出所協助通知移車,持續未移之車輛,本館舍有權進行拖吊,
以上管理辦法俾利維護園區之安全管理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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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