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3款基準:
第2款.具有地方重要人物或歷史事件之深厚淵源者:
據樂成宮所記,正六媽神像為大正6年(1917)七媽會時代表樂成宮所參與之神像,七媽會為當年臺灣島內之重要宗教盛事,傳為慶祝臺中驛落成啟用,因此召集了鹿港天后宮、北港朝天宮、新港奉天宮、彰化南瑤宮、旱溪樂成宮、臺中萬春宮及梧棲朝元宮共七間媽祖廟,總共七尊媽祖神像參與因而稱「七媽會」。而在此事盛會之中,樂成宮六媽座位在彰化媽之右,北港媽、新港媽之前,可見當時樂成宮已是中部地區具重大影響力之媽祖廟。
第3款.反映政治、經濟、社會、人文、藝術、科學等歷史變遷或時代特色者:
樂成宮為臺中地區重要歷史廟宇之一,更是臺中舊市區的重要信仰中心。在社會方面神像滿足了地方信徒的信仰與認同。神像雕塑優美古樸,保留傳統雕佛、粧佛工藝技法,具清末到日治時期(19~20世紀)媽祖神像之風格,且型態古樸,有早期泉州派神像雕塑風格,身上粉線則可推測為日治時期至戰後初期所修整,經X光檢測,神像具入神孔,為早期工藝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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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