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於大正9年(西元1920年)重新劃分臺灣地方行政轄區,在中部地區設置臺中州,管轄臺中市、大屯郡、豐原郡、東勢郡、大甲郡、彰化郡、員林郡、北斗郡、南投郡、能高郡、新高郡與竹山郡等,即今臺中市,彰化縣與南投縣之範圍。臺中市由於係州治所在,機關林立,人口聚集,成為中部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臺中州廳由總督府技士森山松之助仿歐洲巴洛克式華麗建築形式設計,主棟工程於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動工,次年完成第一期,其後又歷經四個階段的擴建,至昭和九年(西元1934年)奠定現今規模。本建築設計採街角型配置,主入口位於轉角,左右二側如雙翼向後延伸,建築外觀強調形式主義,內部裝飾講究華麗風範,將官廳的氣勢表露無遺,是為日治初期參採西方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之近代建築典範,戰後建築物作為臺中市政府辦公廳使用。民國91年7月公告登錄為本市歷史建築,民國95年11月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民國108年4月25日公告指定為國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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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8-16